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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校外实训基地管理规定
来源:课题组
发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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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3-27

    实习是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不可缺少的重要实践环节。校外实训基地是指具有一定实习规模并相对稳定的社会实践的场所。实训基地建设直接关系到实习教学质量,对于高素质人才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的培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实现学院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建立校外实训基地的指导思想
    1.校外实训基地由学院与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协商共同建立。
    2.学院应根据不同专业和学科特点,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实训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共同建立学院校外实训基地。
    3.根据专业与地方经济发展情况,校外实训基地应专业对口,相对稳定,尽可能立足本市,就地就近,既便于开展工作,又有利于节约经费。
    4.学院优先支持层次较高、接受我院学生人数多的实训基地的建设。
    5.新建的实训基地,应优先考虑那些经过多次实习且符合实习要求,但尚未签订合约的单位。
二、建设实训基地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能满足我院完成实习教学任务的要求,具备先进的生产手段、技术设备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拥有一支素质较高的技术人员和职工队伍;为教学计划规定的实训提供场地和指导人员,接受我 院有关专业一定数量的教师与学生开展实习。
    2.基地建设双方应互惠互利,义务分担,走共同建设、共同发展的路子。
    3.能满足实习学生食宿、学习、劳动保护和卫生等方面的条件。
    4.校企合作关系密切,能与“产、学、做”一体化相结合。
    5.按承担实习实训任务的性质、能力大小,实习实训基地可以分为院级、系级两类。
    院级:能承担两个系以上的专业实习实训任务,并每次能接纳我院实习实训学生2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由学院出面与之签订协议,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并以学院管理为主;
    系级:只能承担各系实习实训任务的企事业单位,由系负责人出面与之签订协议,报教务处备案。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并以系管理为主。
三、学院与实训基地共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一)学院的权利和义务
    1.学院在人才培训、委托培养、课程进修、技术咨询服务、信息交流、成果转化等方面对实训基地共建单位优先给考虑。
    2.在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许可范围内,征求毕业生意见后,实训基地共建单位可优先选聘有关毕业生。
    3.学院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制定实习指导书和实习计划,提前交送实训基地共建单位,并委派责任心强、有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实训指导教师。
    4.参加实训的指导教师和学生在实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实训基地共建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实训基地共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实训基地共建单位按学院提供的实训指导书和实习计划要求,委派技术人员参与指导;
    2.实训基地要积极探索、创造条件使实习教学与“产、学、研”一体化相结合,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实训基地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法规、法令及条例,制定实习环境管理和劳动保护的管理规定,安全操作管理规程和文明生产措施。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4.实习实训期间学生食宿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四、实训基地的管理
    1.实训基地的确定应充分调查研究与协商,确定能够促进学生专业应用能力的提高,能够满足实训基地的要求,经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核同意后,与该企业签订合作协议。
    2.实训基地签订合作协议,其基地的调整与撤销,应经合作双方同意。
    3.实训基地成立后,学院应与基地商定双方管理模式与档案管理办法,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4.学院每年对学生实训情况做出总结,该总结由实训基地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由学院存档。
    5.学院要加强对校外实训基地的指导与管理,建立定期检查指导工作制度,协助企事业单位解决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帮助实训基地做好建设、发展、培训的各项工作。
    6.学院每年末召开一次实训基地建设总结会,学院尽可能分析本学院实训基地的作用与效果,做出工作总结,共同研究新的基地成立与原有基地的保留与取消。
    7.学院每年根据实训基地建设情况评选优秀实训基地,由学院进行表彰奖励。
    8.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情况,将作为学院教学评估的重要条件。
五、实训基地协议书的签订
    1.实训基地共建双方有合作意向,在符合建立实训基地条件的基础上,由学院与基地所在单位签订实训基地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学院和实训基地各执一份。
    2.实训基地协议合作年限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为3-5年,协议书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合作的目的
(2)基地建设目标与受益范围
(3)双方权利和义务
(4)实习实训师生的食宿、学习、交通等安排。
(5)协议合作年限。
(6)其它。
六、实训基地的检查与评估
    1.为促进实训基地建设和规范管理,教务处应会同学院有关部门不定期地到基地检查、评估学生实训情况。对协议到期的实训基地,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成效决定是否续签合作协议。
    2.学院定期组织开展优秀实习实训基地的评选。
七、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各教学系部负责执行,教务处负责解释。